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
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制订《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各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讨论、修改,现印发施行。请各省(网)电力
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的若干意见》和本规定以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城网建设改造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贯彻执行,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核备。
关于加强城市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的规定
加快城市电网(以下简称城网)建设改造是国务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实现达
标投产,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责任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
国家电力公司负责公司系统城网项目选定、项目立项和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以及城网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管理。各省(网)电力公司负责城网建设改造项目的规划、可研前期工作和工程质量、进度。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积
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全过程管理。要建立、完善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要建立城网项目档案和城网工程进度及质量月报制度,反映工程前期工作、执行“五制”、资金到位、形象进度、设备及安装质量,以及工程管理等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严格按
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及《公司法》的规定,规范权利与义务,各有关方面要充分尊重项目法人的地位及意见,保障项目法人的权益。
二、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实施要坚决贯彻执行“五制”
1.项目法人责任制
各省(网)电力公司为所辖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要履行城网项目法人责任;各地(市)供电企业是实施当地城网项目的责任人;并明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具体负责人,相应履行保证工程安全、质量与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等责任。要加
强工程检查,深入了解现场,指导、促进城网工程顺利进展。要制定工程管理、投资管理、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项目投资资本金制
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资本金统一由项目法人筹集安排。按照国家规定,项目自筹资金(资本金)一般不少于项目动态总投资的20%。
省(网)电力公司用于资金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供电工程贴费、公司税后收益、折旧、中央电力建设基金、按规定程序盘活存量资产取得的产权交易收入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资金等。省(网)电力公司必须保证不少于60%的自有资金用于电网建设与改造,当前应满足用于城网建设
改造工程的需要。
城网建设改造过程中,应保证项目资本金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并促进银行贷款如数按时到位,保障工程进度。
3.招标制
城网建设改造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制。省(网)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组织实施机构。对城网项目35KV及以上建设工程的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实行统一招标管理;对35KV及以上建设工程(含35KV以下配网建设改造工程一次设备数量多的)
相同的设备(材料)原则上采取“同类打捆”、“集中分批”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统一组织采购;要坚持货比三家,择优选择。一般情况下,招标,邀请招标的单位在三家及以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聘请有设备成套资质、有经验的机构或专家资质人员5人及以上分技术组、
商务组进行评标、定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可参照《电力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范本》(电综〔1997〕607号)及原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对220KV及以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实行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承包方;对110KV及以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原则上在省电力公司内实
行邀请招标、议标方式确定承包方。对改造工程(包括数量不多的设备采购或具体设计、施工)可因地制宜采取议标或指定或委托承包单位。
4.工程监理制
应严格加强工程监理。35KV及以上建设工程应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通过议标或邀请招标确定;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应签订合同,明确监理内容、范围和各自的职责、义务。监理单位要全面行使好监理职能,要坚持做好监理记录。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人员实行责任追溯制
度。
5.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制
应加强合同管理。签订工程实施的各项合同,严格合同考核。以合同的形式确定相互的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电力行业有关概预算管理规定、定额标准、技术规范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合同价格、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等。城网项目法人与受委
托的实施单位,应签订内部考核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重大设备监造、运输、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应按照我国经济合同法规签订。
三、认真做好城网工程设计及年度计划的编制
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原则上贯彻基本建设程序,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在国家批复城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后,应深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优化,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工程设计审查后确定概算列入年度计划,并进一步做好施工设计。应结合城网规划和城市发展建设、城市经
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用电实际需求,设备等市场价格及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年度工程规模和动态资金总额,编制年度计划。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年度计划建议。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及调整比照目前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办
理。
四、城网建设改造工程应积极采用国产设备
城网工程设备(装置性材料)应采用性能合格、运行实绩良好的国产设备(材料)。设备(装置性材料)的选型、采购必须坚持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经鉴定合格、经有资格质检中心检验通过。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综合考虑可靠质量、合理价格及优质服务,防止地
区或部门不正当干涉投标、采购工作,避免垄断、保护落后的行为。
五、切实加强资质管理
城网建设改造工程招标过程中,对设计、监理、建筑安装、设备(装置性材料)供应等投标单位的资质必须按相应专业要求的资质标准严格审查,不得随意降低资质要求。对重大设备、重要设备宜组织质量监造。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要加强资金及电价管理
城网建设改造工程要做好项目资金的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建立城网工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概算、预算编制、竣工决算管理,要结合城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特点,遵循基本建设的规范、规定和技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5KV及以上建设工程取费按照原电力部颁新
预规执行基建序列取费标准;10KV及以下其他国家未制定取费标准的工程由各省(网)电力公司参照国家规定的定额和地方取费标准自行规定取费标准,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核备。严禁将城网专项资金挪用于购置与城网工程无直接关系的设施或消费。要执行工程分期付款制度,加强工程
付款方式与尾款的管理。改造工程完工后及时进入资产管理。要加强统计分析,做好技术经济、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工作。要按照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城乡电网改造电价问题的有关规定,加强城网工程全过程的电价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国家电力公司报告、反映电价落实情况。
七、要认真执行工程标准并实行工程达标投产
城网工程竣工后,要结合城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特点,严格按有关标准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参照原电力部颁《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城网工程的相应实施细则办理有关手续。改造工程也要做好验收,记入档案。
八、严格工程审计和执法监察
各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城网工程审计办法,依法进行工程审计和执法监察。要强化城网建设改造的审计监督,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要严把工程开工前审计、工程建设过程中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三道关。做到不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不批准开工;违章、违规、与制度不符的应坚
决纠正、处理;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项目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项目法人加强自律、自检、自查,保证各城网建设改造项目按程序、按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安全高效地建成投产。
各省(网)电力公司应结合本省(直辖市、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贯彻执行。并报国家电力公司备核。
1998年12月7日
国家商检局关于签发出口动物产品兽医、卫生、检疫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签发出口动物产品兽医、卫生、检疫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检务〔1992〕106号 一九九二年四月五日)
各直属商检局:
根据国检办联字(1991)309号,转发《国务院关于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管理体制的通知》的规定,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境检疫工作仍由国家商检部门承担。各地海关在监管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口时仍凭商检部门出具的有关单证验放。
为进一步做好对出口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出证放行工作,现对出证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检疫协定、合同、信用证没有注明分证条款的,动物性出口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兽医/卫生/检疫抬头合一的检验证书。证书的证明部分必须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一)畜(禽)来自安全非疫区;
(二)经兽医宰前宰后检疫健康无病(如合同、信用证要求注明某些疫病名称的应在证书上逐一列明检疫结果);
(三)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合乎卫生要求;
(四)适合人类食用。
如合同、信用证要求单独出具证书的,应按要求分别出具兽医证书、卫生证书、检疫证书。
二、凡出口到与我国签有双边检疫协定的国家的动物产品,签证时应在“经兽医宰前、宰后检疫后注明协定中列明的疫病”(检疫结果见附件1、2、3)。
附件:中朝、中罗、中南兽医防疫、检疫合作协议(摘录)
附件:
中朝兽医、防疫、检疫互助合作协定(摘录)
协定双方规定的家畜,家禽疫病检疫对象如下:
(一)炭疽(牛,羊、马)
Anthrax
(二)布鲁氏杆菌病(牛、羊、猪)
Brucellosis
(三)巴氏杆菌病(牛、羊、兔)
Pasteurellosis
(四)狂犬病
Lyssa
(五)口蹄疫(牛、羊、猪)
Aphatc Epizooticae
(六)牛肺疫
Pleuropneumonia contagiosa bovum
(七)牛瘟
Pestis bovum
(八)气肿疽
Gangraena emphysomatosa
(九)牛结核
Tuberculosis bovum
(十)奶牛地方性白血病
Bovine Ieucosis
(十一)猪瘟
Pestis suum
(十二)猪传染性水疱病
Swine inpfectiosa vesicular disea-se
(十三)猪丹毒
Erysipelas suis
(十四)伪狂犬病
Morbus Aujeszkyi
(十五)钩端螺旋体病(猪)
Leptospirosis(suis)
(十六)日本乙型脑炎
Japanese B encephalitis
(十七)羊痘
Variola caprina ovina
(十八)兰舌病
Bluetongue
(十九)马鼻疽
Malleus
(二十)马传染性贫血
Anaemia infectiosa equorum
(二十一)鸡瘟
Pestis avium
(二十二)鸡马立克氏病
Marek’s disease of chickens
(二十三)鹦鹉病(鸟类)
Psittacosis(Ornithosis)
(二十四)鸭传染性肝类
Duck virus hepatitis
(二十五)鹅病毒性肠炎
Goose virus enteritis
(二十六)螨病(羊、马)
Scabies
(二十七)焦虫病(牛)
Piroplasmasida
(二十八)球虫病(鸡、鱼)
Isosporosis
附件2:
中罗关于牲畜疾病防疫技术合作协议(摘要)
第三条
双方同意对进出口的牲畜和牲畜产品进行下列疫病的检疫:
1、炭疽(牛、绵羊、山羊、马)
Anthrax (bovine, ovine, caprine si
equorum)
2、布鲁氏杆菌病
Brucellosis(bovine, ovine, caprine)
3、口蹄疫(牛、绵羊、山羊、猪)
Aphtae Epizooticae (bovine, ovine,
caprine siporcine)
4、巴氏杆菌病(牛、绵羊、山羊、猪)
pasteurellosis(bovine, ovine, cap-rine siporcine)
5、狂犬病
Lyssa
6、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Pleuropneumonia contagiosa bovum
7、牛瘟
Pestis bovum
8、气肿疽
Gangrena emphysomatoza bovum
9、牛结核病
Tuberculosis bovum
10、猪瘟
Pestis suum
11、非洲猪瘟
Pestis africana suum
12、羊痘(绵羊、山羊)
Variola ovina(ovine si caprine)
13、鸡新城疫
Pseudopestis avium
14、鸡瘟
Pestis avium
15、鼻疽
Malleus
16、猪丹毒
Erysipelas suum
17、非洲马瘟
Pestis africana equorum
18、马传染性盆血病
Anemia infectiosa equorum
19、兔热病(土拉伦斯菌病)
Tularemia
20、螨病
Acariasis
21、猪水泡病
Exanthema vesiculosa suum
22、鸡传染性喉头气管炎
Laryngotracheitis infectiosa avium
23、白血球组织增生(牛、鸡)
Ieucosis bovum si avium
24、媾疫
Exanthema coitale paralyticum
25、伪狂犬病
Pseudohydrophobia
26、鸡传染性支气管炎
Bronchitis infectioca avium
27、猪传染性脑脊髓炎
Encephalomyelitis enzootica suum
28、沙门氏菌病
Salmonellosis
本条规定的疫病清单,经双方授权机关共同协商,可补充或减少。
附件3:
中国南斯拉夫兽医合作协定(摘录)
(一)缔约双方兽医主管机关将交换以下关于动物疫病情况月报表:
1、炭疽
Anthrax
2、布鲁氏杆菌病
Brucellosis
3、口蹄疫
Aphtae Epizooticae
4、巴氏杆菌病
Pasteurellosis
5、狂犬病
Lyssa
6、鼻疽
Malleus
7、牛瘟
Pestis bovum
8、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Pleuropneumonis contagiosa bovum
9、牛结核病
Tuberculosis bovum
10、猪瘟
Pestis suum
11、非洲猪瘟
Pestis africana suum
12、猪丹毒
Erysipelas suum
13、羊痘
Variola ovina
14、鸡新城疫
Pseudopestis avium
15、鸡瘟
Pestis avium
16、非洲马瘟
Pestis equorum
17、猪水泡病
Swine Vesicular disease
(二)缔约双方兽医主管机关,如果确认有下述疫病流行时,应尽快就其出现和扑灭情况通知双方:
1、口蹄疫
Aphtae epizooticae
2、牛瘟
Festis bovum
3、非洲猪瘟
Pestis africana suum
4、猪水泡病
Swine Vesicular disease